【晋江惠农政策】渔业从业者看过来!养殖、渔港、远洋捕捞全补贴
对新建蓄水池、沉淀池、净化处理池、人工湿地等相关配套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按实际建设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20万元。
1. 深远海养殖平台租赁补助:对租赁深远海养殖平台设备开展养殖生产的养殖企业(养殖户),租赁期前2年,按照协议租金的30%补助,每个平台设备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 对建设人工鱼礁、海洋牧场管理维护平台、海洋牧场信息化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单位:按不超过项目总造价3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上限100万元。
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产品,对远洋渔业企业自捕水产品在晋江口岸报关上岸并纳入统计的,按海关报关单净重每吨补助300元。
对已建成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二级渔港,每年分别给予的日常维护管理费用补助:
1. 国家中心渔港:每年运维补助150万元
2. 一级渔港:每年运维补助80万元
3. 二级渔港:每年运维补助50万元
4. 泉州港远洋渔业深沪作业区:每年运维补助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