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稳产增效绿色转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7月29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阮鹏,联系电话:0571-86753550;电子邮件:549204682@qq.com;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邮政编码:310020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稳产增效绿色转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稳产增效绿色转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wps
2.起草说明
附件2.起草说明.wp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
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稳产增效绿色转型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结构与区域布局,强化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一体推进畜牧业动能变革、效率变革、发展方式变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底线,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加快构建“绿色引领、创新驱动、安全高效、融合共富”的现代畜牧产业体系。
到2030年,全省主要畜禽养殖场产能保持总体稳定,年出栏生猪和肉蛋奶总产量分别稳定在1000万头和180万吨左右,特色优质畜产品自给率稳步上升,新增10条以上产值超10亿元、2条以上产值超100亿元的畜禽“土特产富”全产业链。畜牧业形成温室气体减排能力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绿色转型、低碳循环的畜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域呈现现代化畜牧业“六畜兴旺”生动图景。
二、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产业体系
(一)全力振兴地方畜禽种业。依托金华猪、湖羊、仙居鸡、缙云麻鸭、浙东白鹅等特色资源,培育1—2个具有全国市场竞争力的新品种(系)。加快地方猪、南方奶牛本土化选育。支持龙头企业深度参与地方畜禽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形成以用促保、保用结合的市场化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以品种登记、分子身份证、性能测定为核心的良种繁育体系,全力打造浙江畜禽良种优势品牌。提升种质资源战略能级,争取省畜禽遗传资源库成为国家区域库。
(二)持续筑牢稳产保供根基。稳定生猪生产及市场价格,支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建设,鼓励中小养殖场(户)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做优做强地方猪产业,鼓励金华、嘉兴、宁波等优势产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实现地方猪年出栏占比超10%。振兴湖羊产业,推动传统产区中小养殖场(户)升级为现代化规模场。拓展高端细分赛道,鼓励发展特色养殖。巩固提升黄羽肉鸡、禽蛋优势产区,大力发展水禽、鹌鹑、鸽子等特色家禽产业。
(三)加快推进畜牧产业能级提升。深入实施“土特产富”全链发展优质优价工程,持续推进中央地方猪产业集群建设,迭代优化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政策。培优做强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引领带动力强的畜牧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强牧行动,打造“浙里鲜肉”区域公共品牌,加强畜产品相关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引导养殖主体与知名商超、食品企业开展长期合作,拓展电商平台、社区团购等销售渠道。推进“畜牧+”旅游、康养、研学多业态融合。到2030年,打造畜牧全链融合发展集群30个。
(四)做强做优饲料兽药产业。实施豆粕减量替代行动,鼓励企业研发生产低蛋白、高转化的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支持农作物秸秆、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副产物等饲料化应用。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氨基酸替代蛋白、兽用抗生素替代产品、新型疫苗及兽医诊断制品、宠物饲料及创新药、新型中兽药、低毒环保消毒剂等研发投入。逐步淘汰生产工艺落后、剂型简单的过剩产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兽药研发和生产。加强饲料兽药相关投入品综合治理,严守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鼓励饲料兽药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打造全球高端品牌。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
三、探索建立减排降碳养殖体系
(五)创新绿色养殖技术模式。加快布局“AI+畜牧业”,推广应用智能环控、精准饲喂、健康监测等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养殖生产深度融合,实现全流程机械化、智能化管理,机械化率从74.53%提高到80%以上。鼓励引导大型养殖企业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与农户建立合作代养、订单养殖等机制,以“公司+农户”适度规模养殖模式缓解生态环境压力、盘活闲置产能。
(六)整县推进绿色低碳养殖。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绿色低碳牧场、零碳牧场,推广林下养殖、稻鸭共生、昆虫蛋白转化等生态循环模式。健全畜禽粪污高效利用体系,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设备更新和运行维护,推动粪肥就地就近科学还田。到203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实施整县推进绿色低碳养殖项目50个以上,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畜禽养殖体系。
(七)加强碳排放监测与管控。聚焦养殖臭气治理、反刍动物胃肠道甲烷调控、畜禽粪污高值化利用等关键环节,实施低碳技术攻关。开展养殖环节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测定、碳减排方法研究与推广,探索建设畜牧业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制定主要畜种减排降碳技术清单。探索构建畜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推行“碳标签”制度,推动绿色低碳价值转化。
(八)推广应用减耗节能设施设备。支持养殖场建设节能低碳建筑,充分利用屋顶及场区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支持开展绿电直连直供,推动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新型储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到2030年,规模养殖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综合节能设备覆盖率从25%左右提高到50%以上。
四、系统重塑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九)深化强制免疫政策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扩大“先打后补”政策实施范围。加强牛羊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推动传统监测净化向“免疫区+无疫区”分区防控转变,实现防控态势根本性扭转。支持第三方免疫服务组织做大做强,灵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市场化运作等方式,为中小散户提供免疫服务。构建以市场运营为主导、政府公益为补充的免疫监测等兽医服务体系。
(十)重构动物疫病报告处置机制。建立重大动物疫情与监测阳性分类报告及处置机制,推动传统分级处置向处置措施与风险等级精准匹配转变。重塑疫病疫情报告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抽样—检测分离”“监测—处置脱钩”等制度。设立正向激励机制,强化主动报告、有效应对的工作导向。完善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
(十一)筑牢生物安全长效根基。优化内净外堵策略,全面开展畜禽场生物安全提升、种畜禽健康提标、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行动。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推进兽医实验室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构建现代动物疫病监测与诊断体系。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死亡宠物无害化处理、无合法来源证明畜禽冻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强基层防疫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分级分类常态化培训制度。
五、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十二)推动“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严格执行跨大区调运生猪政策。对省外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运输车辆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常态化调入数据全量分析机制,强化异常情况预警及精准化监管,从严打击违法调运行为。加强指定道口入浙肉品抽检,对销售价格明显不合理或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肉品经营主体实施抽检。
(十三)推进家畜屠宰行业提档升级。全面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控量提质,原则上不再新增。规范提升牛羊定点屠宰,支持有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增设牛或羊屠宰车间。鼓励大型特色家禽养殖企业配套建设集中屠宰场。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私屠滥宰。
(十四)推进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工程,健全完善冷库、低温加工配送中心等设施,推广标准化冷藏车、周转箱(筐)及绿色节能型制冷技术。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推动多式联运无缝衔接。加强冷链物流全链温控监管,推广应用温控追溯标签。支持发展“生产基地+中央厨房+冷链配送”“养殖企业+冷链运输+零售终端”等一体化模式。鼓励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制定生鲜肉冷链物流技术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规范全流程生产经营活动。
(十五)强化肉类综合治理。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冷库为重点,从严查处未经检验检疫、证照信息不符等情况。督促指导肉类批发市场开办者对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引导经营主体加强优质肉类产品调运。办好中小学优质“放心肉”供应实事,分区块遴选一批质量及口碑过硬的养殖、屠宰加工、供应链企业。依托“浙农码”“浙食链”等数字化应用,构建从养殖场到市场的溯源机制。鼓励本地产优质“放心肉”就地就近供应,满足当地群众对高品质肉类的需求。
六、工作保障
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基础产能保护,对擅自压减产能、破坏养殖场所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统筹支持畜禽养殖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土地、未利用地、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等发展生态畜牧业,支持有序利用林地、耕地补充空间外的园地发展林下养殖。完善畜牧业稳产保供政策,对生猪调出量靠前的县(市、区)给予支持。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以市场化方式积极支持畜牧业稳产保供、绿色发展和全产业链建设等领域项目,创新投贷联动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推广畜禽养殖设施和活体抵押融资,丰富适配性专属信贷产品。创新开发特色保险产品,探索推动成本险向收入险、综合险等拓展升级。强化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增信,提供便利高效优惠的信贷融资担保服务。稳定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严格落实基层官方兽医专职专岗、专人专责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