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决定联合征集推介2026年度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以县(市、区、旗)为主体进行申报。
二、征集范围
案例主要征集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强化农村民生保障、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等方面的典型做法。重点聚焦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体惠民等领域,兼顾农村社会救助、特殊群体和留守儿童关爱等方面工作,有其他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也可总结提供。鼓励各地总结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三、内容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案例应聚焦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从“小切口”入手,突出针对性举措和破解路径。案例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创新举措和实施成效等内容,要内容简练、数据真实,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可附3—5张相关图片。申报主体对案例真实性负责。
(二)实践创新,可学可用。案例应在当地形成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在服务方式、资源整合、运行机制、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一定创新性,具备跨地区、跨类型借鉴推广的参考价值。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总结提炼:
一是优化城乡公共服务发展布局。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加强县域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强化资源盘活利用,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改善和保障民生力度。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建设健康乡村,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乡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创新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方式。
三是优化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坚持文化惠民,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开展群众性乡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乡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数字化建设,提升服务便捷度和可及性。
(三)成效明显,群众认可。案例应有效解决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相关场所、设施等已持续开放或运营1年以上,受益面广、服务机制新、获得感强,获得当地群众普遍认可,且推荐地区近两年内无重大负面问题和不良社会影响。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发展改革、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广泛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旗)积极申报。为确保案例质量,各地可采取预审等必要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实受益群体覆盖范围、投入产出效益及群众反馈等信息。每省份推荐案例不超过5个,文本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于2026年8月14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案例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shsyjc@agri.gov.cn。
(二)案例核审。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案例进行评议,并视情况对有关案例进行实地调研、情况核查和总结提炼。
(三)案例发布与应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将联合发布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供各地有关部门在推进工作中学习借鉴。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入选案例地区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四)工作要求。各单位在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推荐、评议工作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严禁要求申报主体多头重复报送材料,严禁以典型案例评选等方式违规变相开展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严禁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6年7月6日
(本文来源/中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