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5年4月11日,丹东市渔政执法人员在海上巡航检查时,发现海面漂浮一个北斗终端设备,经核查确定为辽X渔运2XX76渔船的北斗设备后,根据船籍港管辖原则将案件线索移交大连市海洋发展局。经查,2025年3月29日,辽X渔运5XX56等7艘渔船擅自拆卸北斗终端设备从事非法捕捞,辽X渔运2XX76同样拆卸北斗终端设备,为上述7艘渔船转运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并将拆卸的北斗终端设备锚定在海中。渔业执法机构依照《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对辽X渔运2XX76等7艘渔船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辽X渔运5XX56船当事人(一年内两次擅自拆卸、屏蔽导航安全设备行为)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调查中发现的非法捕捞、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等其他违法行为已另案处理。
(二)典型意义
渔船AIS、北斗等安全通导设备的规范配备与正常使用,是保障海上航行安全和应急救援的关键防线。本案当事人擅自拆卸、屏蔽安全通导设备,渔业执法机构依法严厉打击此类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将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安全通导设备等行为纳入法律规定,并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