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函〔2025〕40号)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渔业资源及禁捕水域禁捕效果监测评估,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永州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织在零陵区潇水江段开展科研特许捕捞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水域、人员
时间∶2026年7月—11月,开展两次监测活动
水域∶潇水零陵江段
作业人员∶永州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监测人员、零陵区渔业渔政部门工作人员
技术支持:湖南农业大学科研人员
监督单位:永州市农业农村局、零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1艘;定置三层复合刺网、定置笼壶。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船只悬挂“2026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须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科研特许捕捞活动,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监测人员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夜捕等行为。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湘(2026)特014-永州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