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31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财农〔2026〕315号)精神,中央财政通过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继续支持我省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现将《海南省2026年中央财政二轮延包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4日
海南省2026年中央财政二轮延包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以下简称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规范有效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保障二轮延包整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任务清单,确保中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有效保障二轮延包整省试点工作。2026年底前摸底核实完成率达90%以上。同步稳妥解决一批二轮延包试点涉及突出问题。
二、资金安排及管理
(一)资金支持范围。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财农〔2026〕315号),共安排资金1883万元,支持全省20个市县(区)(三亚市除外,2025年已补助)开展二轮延包试点。根据中央下达资金范围及额度,结合各市县(区)原二轮家庭承包地确权面积(扣除已补助的2023—2025年试点地区面积)统筹安排(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强化资金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每月20日前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更新资金支出和项目完成情况,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并将项目实施总结于12月底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实施内容
(一)加强宣传培训。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延包政策宣传为主线,采取发放资料、悬挂横幅、视频音频、宣讲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试点地区、面向延包农户准确全面地开展二轮延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培训,确保基层干部群众吃透精神、明白目的。
(二)整合分析数据。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的平面坐标系,整合集体土地所有权、三区三线、国土三调年度变更、林规、林权、征地等数据,分析界定二轮延包土地范围和地类性质;结合耕地地力等级划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成果,界定耕地属性和农户延包资格。
(三)全面摸底核实。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承包地变化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开荒地、新增耕地等集体土地利用现状;梳理二轮延包涉及突出问题和农经权纠纷;以及农户延包意愿、存在的纠纷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制定延包方案。根据摸底核实结果,研究制定无地少地户、整户消亡、外嫁女、非成员等特殊问题处置意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减名单,拟定延包方案,落实民主决策后实施。延包方案涉及承包地调整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开展调查公示。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相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调查成果。
(六)签订承包合同。明确二轮延包关系,更新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签订承包合同,采用省级统建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开展合同网签。线下签订的纸质合同及时扫描上传至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
(七)整理档案资料。将延包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形成县乡村三级档案,实施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套制管理,保障延包档案齐全完整、系统规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二轮延包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加强项目统筹实施和资金保障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任务落实落细。
(二)确保程序规范。二轮延包工作务必按照工作规程和流程要求,坚持质量优先,确保程序合法、过程规范、结果公正。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延包任务。
(三)加强质量监管。涉及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配合推动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的,要统筹考虑单位资质、技术实力及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单位工作质量监管,做好督导会商,严防违法违规行为,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
(四)规范资金使用。二轮延包试点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内容专款专用,严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费、购置交通运输工具等与二轮延包试点无关的费用支出。规范使用程序,确保资金流向清晰、账目可查。
附件:2026年二轮延包项目资金分配和绩效目标表
附件
2026年二轮延包项目资金分配和绩效目标表
序号 | 市县 | 不适用地区 | 分配金额(万元) | 二轮延包摸底核实完成率 |
1 | 海口市 | 秀英区石山镇、龙华区遵谭镇、琼山区大坡镇、美兰区大致坡镇 | 175 | ≥90% |
2 | 儋州市 | 南丰镇 | 271 | ≥90% |
3 | 琼海市 | 塔洋镇 | 89 | ≥90% |
4 | 文昌市 | 公坡镇 | 177 | ≥90% |
5 | 万宁市 | 龙滚镇 | 78 | ≥90% |
6 | 定安县 | 龙门镇 | 140 | ≥90% |
7 | 屯昌县 | 枫木镇 | 87 | ≥90% |
8 | 澄迈县 | 加乐镇 | 145 | ≥90% |
9 | 东方市 | 感城镇 | 131 | ≥90% |
10 | 乐东县 | 大安镇 | 117 | ≥90% |
11 | 昌江县 | 七叉镇 | 122 | ≥90% |
12 | 陵水县 | 提蒙乡、群英乡、英州镇 | 44 | ≥90% |
13 | 保亭县 | 响水镇 | 22 | ≥90% |
14 | 琼中县 | 中平镇 | 67 | ≥90% |
15 | 白沙县 | 南开乡 | 109 | ≥90% |
16 | 临高县 | 南宝镇 | 97 | ≥90% |
17 | 五指山市 | 毛阳镇 | 12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