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保障干部职工用氧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日常办公、生活用氧需要,规范氧气采购、配送及供氧服务,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对氧气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及拉萨市畜牧兽医总站职工供氧项目
2.采购单位: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及拉萨市畜牧兽医总站
3.预算金额:38.54万元(其中拉萨市农业农村局23.46万元、拉萨市畜牧兽医总站15.08万元)。
4.服务范围:拉萨市城区内氧气配送。
二、采购内容
(一)为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及拉萨市畜牧兽医总站干部职工提供无缝钢瓶医用氧气及其他配套服务,氧气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医用与航空呼吸用氧》(GB8992-2009)医用氧气质量标准要求。
(二)中标单位需提供配送服务,切实为干部职工用氧提供便利。
(三)中标人须按照《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将医用氧气在约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收货后按照实际数量以氧气券方式支付。
(四)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直至3年服务期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遇政策调整、服务质量不佳等情况,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及拉萨市畜牧兽医总站可单方面无偿终止合同。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专用车辆、医用氧气生产资质、气瓶充装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和运输资质、服务人员安全工作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3个月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的凭证及承诺函。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资料递交
(一)投标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请忽略)。
3.本公告第三部分“资格要求”中所涉相关材料。
4.无缝钢瓶医用氧气费用【40L、15L(10L)具体费用】及配送费、钢瓶租借费、氧气管费用等报价表。
5.供氧服务方案。
6.类似其他业绩。
以上资料请依次胶装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密封,资料总页数不超过300页。封面需注明: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及拉萨市畜牧兽医总站职工供氧项目比选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递交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8:30前(工作日9:30-18:30)。
2.递交地点: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林聚路31号)北侧办公楼106办公室。
3.递交方式:密封后现场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综合得分最高分确定为本次比选中标机构,并在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次先生
联系电话:0891-6323228,1588900666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