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起,这4种农药全面禁售禁用!
根据农业农村部第736号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4种限制使用农药将被完全禁止销售和使用。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衔接,引导全县农药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在此做以下科普及提醒:
一、什么是禁限用农药?
禁用农药:国家明令禁止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农药,部分品种因特殊用途有严格例外规定。
限用农药:剧毒、高毒或对销售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农药,标签需标注“限制使用”字样,仅能在特定范围、按规定方法使用。
二、最新禁限用农药名录(附名录图片)

三、违规使用的危害与违规经营的法律后果
(一)违规使用的主要危害
1.健康风险:接触或食用残留农产品可引发头痛、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导致昏迷、死亡,如毒死蜱可造成呼吸衰竭。
2.生态破坏:污染土壤、水源,杀伤有益生物,部分农药残留期长达十年以上。
3.产业损失:导致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面临销毁处理,损害农业品牌声誉。
(二)相关提醒
农药经营门店:持有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门店在2026年6月1日后,任何单位不得销售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4种农药。
(三)违规经营的法律后果
农药经营门店:2026年6月1日后仍然继续经营上述4种农药的,按《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第五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四、温馨提醒及倡议
(一)安全用药“十必须、十严禁”
1.必须到正规门店选购农药,严禁购买禁限用农药品种。
2.必须加锁单独存放农药,严禁与食品、饲料混放。
3.必须用专用器具配药,严禁使用日用器皿。
4.必须按标签用药,严禁加量或扩大范围。
5.必须规范施药防护,严禁施药时饮食。
6.必须遵守安全间隔期,严禁收获前违规用药。
7.必须妥善处置用药残液,严禁随意倾倒。
8.必须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严禁丢弃焚烧。
9.必须学习用药知识,严禁盲目跟风用药。
10.必须留存用药记录,严禁隐瞒违规行为。
(二)相关倡议
请辖区内群众选购时认准正规农资经营店,主动索要凭证,核查标签是否有“限制使用”标识,发现违规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可向会宁县农业农村局举报。
会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