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平度校区建设PPP项目律师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2606DF107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农业大学平度校区建设PPP项目律师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1.8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中建八局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岛农业大学PPP项目律师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农业大学平度校区建设PPP项目律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农业大学平度校区建设PPP项目律师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律师服务机构;
2、依法具备司法部门授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法律顾问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3、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具备处理委托事务的能力,有PPP项目事务处理经验,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拟服务年度前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且无其他不良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业绩要求: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的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框架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若无签订日期,则不予认可)。
8、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9、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同一家律所总所与分所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略【详见项目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详见项目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略【详见项目公告】
详细公告内容在“律界招投”官网www.ljbid.com搜索对应项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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