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是天津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牵头编制的《天津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明确了我市“十五五”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实施路径与保障机制,擘画了今后五年我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支撑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着力发展“津味农业”,建设“津韵乡村”,推进“津润治理”,走出一条大都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路径。
《规划》提出,到2030年,天津市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明显进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上实现稳步提升,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城乡融合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同时,对2035年目标作了展望。
《规划》安排了七方面发展任务。一是优化津味供给,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二是强化津味科技,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三是提升津味价值,培育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四是彰显津韵魅力,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五是推进津润治理,全面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六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七是扩大合作交流,促进协同发展和对外开放。
《规划》部署了乡村重点片区建设、重要农产品提质增效、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乡村产业深度融合、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增效7项重大行动,提出了完善实施机制、健全法治保障、加强监督评估、做好宣传引导等四方面具体措施。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抓好规划落实,奋力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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