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文摘自1973年5月9日《人民日报》。
近几年来,昔阳县四级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形成了一个自觉执行的制度。
在昔阳,不参加劳动的人不能当干部,劳动不沾的人不算好干部。
在昔阳,很难分辨出那些是下乡的县、社干部,那些是大队和生产队干部,那些是社员群众。干部和社员一样,都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
昔阳县把四级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制度,叫做“一、二、三制度”。这就是说,在一年时间里,县级机关的干部参加劳动要达到一百天,公社干部参加劳动要达到二百天,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参加劳动要不少于三百天。
执行的结果怎样呢?先说陈永贵同志。陈永贵同志担任着大寨大队党支部书记、昔阳县委书记、晋中地委书记和山西省委书记的职务,工作十分繁忙,但他一直保持着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他在县里没有设办公室,除了到地区、省、中央开会和外出,县、队的工作大都利用晚上时间研究、安排。他用参加大寨革命和生产的实践,来指导面上的工作。
在陈永贵同志带动下,昔阳县委十一名常委,每人每年有一百天左右的时间在下边蹲点劳动;县级党政机关的干部,有三分之二常年在基层蹲点,参加劳动,领导生产。坚持机关工作的干部,也采取建立劳动基地,到农场、牧场、林场、建设工地参加劳动,或者下放生产队当社员参加劳动。一九七二年,县级党政机关干部平均每人劳动一百零六天,劳动时间比一九六二年增加了百分之七十一。县级企事业单位和厂矿的干部,坚持半日工作,半日劳动,播种、收割等大忙季节,还分期分批轮流到生产队参加劳动。
公社干部基本上做到了不坐办公室,常年蹲点,参加劳动,指导工作。全县三百零六名公社干部,一九七二年平均每人参加劳动二百一十五天,劳动时间比一九六二年增加了百分之六十二。白羊峪公社十四个干部,除秘书外,从书记到一般干部,都固定到一个大队去蹲点。全年每人平均参加劳动二百二十一天。书记王四全在北石龛大队蹲点,参加劳动一百九十八天。副书记李富棠在白羊峪大队蹲点,参加劳动二百六十天。
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基本上是坚持晚间工作,白天劳动。一九七二年,全县大队干部每人平均参加劳动三百一十天,生产队干部每人平均参加劳动三百三十二天。这两级干部参加劳动的时间,比一九六二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不少党支部书记由于坚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成了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劳动、不脱离实践的好干部。
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时间增多,补贴工分相应地减少了。一九七二年干部补贴工分比一九六二年下降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