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国务院发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旨在科学引领未来五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其中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内容集中体现在《规划》的第七部分第二十六条“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县域医疗卫生进行系统化布局,绘就未来五年农村医疗卫生发展蓝图。
一、实施强基工程 让基层医疗强起来
《规划》提出,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布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
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是我国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而实施的一项系统性、战略性工程,目的在于解决基层存在的医疗卫生发展不均、能力不强、保障不足等问题。
通过强基工程的实施,县域内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打造成为县域医疗副中心,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均衡布局,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条件,有序推进乡村两级巡回医疗、移动医疗和远程医疗,保持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筑牢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建成“15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使群众能就近就便享有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二、完善服务体系 让优质资源沉下去
《规划》提出,基本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
将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确定为十五五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硬性任务,完善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塑农村医疗格局。
支持1000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骨干医师常态化下沉农村基层帮扶,让优质资源沉下去。加强县域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促进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间常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实现常见病、慢性病县域就地诊疗,不用再扎堆涌向城市大医院,让分级诊疗在基层落地见效。
三、强化医疗保障 让群众看病更划算
《规划》提出,完善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
医疗保障对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具有杠杆牵引作用,规划中关于完善医疗保障的安排部署,将切实降低农村群众就医成本,释放两大民生利好。
一方面,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稳控群众参保负担,抓实低收入、脱贫群体参保兜底,稳固农村全民参保基本面,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配合基层更低起付线、更高报销比例的差异化政策,用医保经济杠杆从制度上引导群众引导群众小病首诊在乡村、大病不出县,优化就医分流格局。
四、医防医养融合 让特殊群体有保障
《规划》提出,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增效,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大力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的探访关爱。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将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增效。农村老龄化具有高龄化、空巢化、慢病化、失能化特征,推动养老服务同时,医养结合、医防融合势在必行。
开展医养结合,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在养老机构建医务室或护理站,在医疗机构开辟养老专区或床位,机构间签约合作联动,让农村老人看病有绿色通道,养老与医疗间顺畅转诊。开展医防融合,整合治病和防病资源,从“管看病”转成“管健康”,实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让农村老人享受养老服务同时、享有温度、有品质、全周期、连续性的医疗健康服务。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明确了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战略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未来五年完善农村健康保障的纲领性指引。农村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抢抓发展机遇,通过实施强基工程、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医疗保障、医防医养融合,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到更加均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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