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岗区农业农村局先后接到辖区居民求助电话,称辖区内发现两只落单野生幼鸟,无法自主生存,急需专业救助。接到求助后,区农业农村局迅速响应、快速处置,第一时间派遣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核查辨认工作。经专业细致辨认,确认两只落单幼鸟分别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游隼,均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野生动物救助规范流程,先后对两次发现的落单幼鸟分别开展状态检查、临时防护、妥善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幼鸟生命体征稳定。随后,工作人员分次将其送往大庆市龙凤湿地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交由专业人员开展专项喂养、伤病养护及野化康复工作,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系统、规范的救助管护。
此次成功救助,既是红岗区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生态保护工作的具体实践,也是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持续提升、主动参与生态守护的生动体现。市民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后及时上报、主动配合救助,用实际行动守护了辖区野生动物与生态资源,值得肯定与赞扬。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宣传、野生动物普法教育持续深化,辖区群众爱鸟护生、主动上报、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的自觉性显著提升,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良好氛围,共同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安全屏障。下一步,红岗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大辖区野生动物巡查管护、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救助、保护、整治工作,扎实做好生态保护与为民服务各项工作,全力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广大群众野外发现落单野生幼鸟时,若幼鸟无受伤、无遇险情况,无需擅自挪动、捡拾,亲鸟大多会就近觅食后返回抚育幼鸟,人为干预反而不利于幼鸟自然生存。如发现受伤、被困、虚弱无法自主生存的野生动物,或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线索,可随时拨打举报电话:0459-2799887,携手共建美好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