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实践应用)能力、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五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该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50分)主要对申请者本学科专业知识、热点问题、研究动态等方面的掌握情况,以及在实验、实践中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科研创新能力(30分)主要考核申请者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情况。其中科研计划书分值占比不得超过权重的40%。
(4)外语能力(10分)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
(5)综合素质(10分)主要考核申请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心理状况、社交礼仪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