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 农业银行中山分行:警惕“挂名法人”新型骗局,别让自己成为“背债人”
刚毕业的小张求职心切、社会经验不足,看到某培训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后,前往应聘并顺利入职。入职期间,培训机构实控人李某以办理经营手续为由,说服小张挂名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并表示给予报酬。李某随后大幅降价预售课程、收取大量学员预付款,同时恶意拖欠员工工资,人为制造经营亏损假象,企图以“正常倒闭”掩盖诈骗事实。短短半年,导致100余名学员课程无法兑现,引发大量消费纠纷。直到民警上门,小张才意识到自己已卷入违法案件,背负了巨大的法律和债务风险。
本案属于隐蔽性极强的新型诈骗,迷惑性突出。不法分子专门瞄准应届生、无业人员等无收入、无还款能力的群体,利用其社会经验不足、求职心切的心理,诱骗其挂名法人或股东,最终让其独自承担全部债务和法律责任。对消费者而言,诈骗机构以“超低价”“大额预售”为诱饵,吸引消费者预缴学费,待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后迅速“闭店跑路”,消费者难以追回损失。
一是求职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坚决拒绝挂名法人、挂名股东等异常岗位,不随意出借个人身份信息,避免沦为违法活动“背债人”。
二是消费者理性消费,警惕机构大幅降价、大额预售等异常营销,审慎预缴学费,优先选择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正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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