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云南省体育类专业按以下规则录取: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省内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減去对应物理类、历史类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所得差值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所属省份投档成绩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足球专项成绩不低于35分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減去对应物理类、历史类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所得差值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