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产业类示范区
1.专项任务:聚焦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整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单产提升,完善仓储物流与精深加工体系;
2.申报条件:粮食播种面积稳居本省前20%,单产不低于本省近三年平均水平,耕地保护到位,产后减损和加工转化能力较强;
3.创建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先进水平,优质品种大面积推广。
(二)养殖业类示范区(含草原畜牧业、水产养殖子类)
1.专项任务:草原畜牧业重点建设饲草基地与标准化养殖场,推行草畜平衡;水产养殖聚焦生态养殖与设施升级,发展海上牧场与陆基工厂化养殖;
2.申报条件:草原畜牧业县草食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40%,良种覆盖率≥70%;水产养殖县渔业产值占比≥50%,东中部养殖面积≥2万亩(产量≥1万吨)、西部≥1万亩(产量≥3千吨);
3.创建目标:草原畜牧业优质饲草保障率达85%,水产养殖机械化率≥50%,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率≥85%。
(三)优势特色产业类示范区
1.专项任务:培育特色品种,建设标准化基地,发展精深加工与品牌营销,推动三产融合;
2.申报条件: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2.5:1,产业融合水平居全省前列,联农带农机制健全;
3.创建目标:加工产值比提升至≥3:1,形成1-2个全国或区域知名品牌,建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四)智慧农业类示范区
1.专项任务:构建“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生产全链条数字化管理;
2.申报条件:农业生产区域5G网络覆盖率≥95%,有一定规模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县域农业资产资源初步实现在线化管理;
3.创建目标:5G网络覆盖率达100%,智慧农(牧、渔)场规模化发展,形成区域性智慧农业整体解决方案。
(五)都市农业类示范区
1.专项任务:强化“菜篮子”保供,发展设施农业与精品农业,推进农文旅融合与城乡融合;
2.申报条件:位于大城市郊区,基础设施与城市互联互通,“菜篮子”产品自给率较高,乡村休闲业态丰富;
3.创建目标:成为城市保供基地与休闲后花园,土地产出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领先全国,城乡融合格局成型。
(六)旱作农业类示范区
1.专项任务:集成推广节水灌溉、蓄水保墒技术,构建有机旱作技术体系,拓展农业生态功能;
2.申报条件:位于旱作区,旱作农田占比≥80%,节水技术应用基础较好,耐旱品种覆盖率较高;
3.创建目标: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土壤质量改善,形成1-2个特色鲜明的旱作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