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库先行,规划绑定
所有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库及行业主管专项平台逐级储备;
严格对标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治理、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出具规划衔接证明材料;
前期手续必须齐全,含项目代码、可研批复、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安全评估、环评、水土保持批复等缺一不可。
(二)资金拼盘,比例合规
灵活统筹搭配中央投资、生态专项、地方专项债、特别国债及自筹资金;
对位于生态敏感区、重点流域治理区的项目,可按相关专项规定享受差别化倾斜支持,部分重点生态类项目最高补助比例可达80%
放宽部分领域最低投资准入门槛,中小型粪污处理、生态沟渠配套项目适度下调准入投资额,惠及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中小市场主体;
必须出具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与到位时限,严禁资金挤占、挪用。
(三)严守红线,合规申报
严禁申报逾期未开工、超期未完工、中央资金支付率偏低、失信市场主体、重复申报、已完工未验收整改类项目;
纯市场化PPP项目暂不纳入专项储备范围,优先支持政府投资、国企主导、村集体联合实施的治理项目;
严厉打击骗补、套补行为,违规项目全额追缴财政资金并纳入行业信用惩戒。
(四)量化指标,绩效清晰
建设内容全面量化,明确治理覆盖面积、粪污处理处置规模、化肥农药减量比例、生态沟渠长度、人工湿地面积及水质净化能力;
绩效目标可量化、可考核,突出污染负荷削减、水体水质改善、资源循环利用率提升、生态隐患化解等核心指标;
申报材料按统一规范模板装订,申报函、申报书、批复文件、规划佐证、现场佐证材料逻辑完整、附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