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政策性种植(养殖)业保险投保告知书
全县广大农户:
为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惠民政策,保障全县种养殖产业稳定发展,有效化解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减轻灾害损失,现就鹤庆县2026年政策性种养殖业保险投保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26年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投保工作有关事项
(一)保费标准
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实行财政补贴+农户自缴模式,国家财政补贴80%,农户自缴20%。2026年水稻保额为1100元/亩,保费为44元/亩,农户自缴8.8元/亩;玉米保额为900元/亩,保费为32.4元/亩,农户自缴6.48元/亩。
(二)保险期限
水稻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或自出苗(苗齐)时开始至成熟(收割)时止;玉米齐苗时开始至成熟(收割)时止。
(三)保险责任
1.自然灾害:暴雨、洪涝、大风、冰雹、干旱、地震、雷击、渍涝、低温冷害等;
2.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损毁等;
3.重大病虫草鼠害:全县流行性、暴发性病虫草鼠害;
4.国家及省州政策规定纳入保障范围的其他灾害损失。
(四)定损理赔程序
种植业保险的理赔工作严格按《云南省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操作规程》执行,具体程序为:
1.初勘。受灾后可由被保险人或村委会进行灾情初勘,拍摄受灾照片并向县农业农村局和人保财险鹤庆支公司报告灾情,灾情报告要说明受灾原因、地点、程度和面积,同时初步确定受灾农户花名册,以便查勘定损到户。
2.复勘。出险一周后由承保公司和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定损,抽查5%的受灾农户与受灾标的合影,确定受灾程度和面积。对受灾程度和面积不能及时确定或有争议的,承保公司将确定观察期对灾情进行复勘来最终确定受灾程度和面积。
3.理赔。查勘定损完成后,按要求提交理赔材料,审核通过后,赔款直达投保农户指定银行账户。
(五)有关要求
1.参保农户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信息等资料;
2.如实申报种植信息,自觉配合镇村、农业农村部门、保险机构实地核查登记;
3.坚持自愿参保原则,统一由各村委集中登记汇总,统一办理投保手续。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务必在2026年6月5日前完成种植业投保业务办理工作。
二、2026年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投保工作有关事项
(一)参保原则
坚持“自主自愿、应保尽保”原则,动员2025年未投保、投保时未达条件或未足额投保的农户积极参保,切实做到“愿保尽保、保足保全”,提升风险保障覆盖面。
(二)保险标的与保费标准
1.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100元/头,总保费71.5元/头。其中财政补贴80%(57.2元/头),农户自缴20%(14.3元/头)。
2.育肥猪:按存栏量3倍承保,最高保险金额700元/头,总保费35元/头。其中财政补贴80%(28元/头),农户自缴20%(7元/头)。
3.奶牛:保险金额7000元/头,总保费385元/头。其中财政补贴80%(308元/头),农户自缴20%(77元/头)。
(三)保费收缴和承保验标
保费由各村防疫员上门收取,并根据规定开展验标。广大投保农户可与本村防疫员联系,合理安排验标时间,并配合防疫员在承保纸质清单签字按手印。
(四)注意疾病观察
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养殖业保险设疾病观察期,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5日(含)为疾病观察期。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疫病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广大投保农户给予理解。
(五)定损理赔
参保养殖户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18进行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第一时间联系报案人,指导进行现场处理,并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保险(养殖业)操作规程》进行查勘、定损和理赔,确保理赔流程规范、赔付及时。
三、联系方式
承保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庆支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龚锦汉 13577258864 谢金玻 15125168865
政策咨询:县农业农村局 4123715
请广大农户相互转告。
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