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
(1)按照“专业(类)+学校”进行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因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2)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有缺额的专业(类)。因不服从专业组内调剂、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2.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缺额的专业(类)。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按照语文和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2026年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投档,学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3.音乐学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2026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投档,学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2026年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1:1投档,学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四)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公布招生简章为准。
(五)公费农科生、地方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六)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分数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