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我国“三农”工作格局中,增加农民收入始终居于中心地位。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一号文件以“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历史性地单列了“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专章,系统部署了新时期农民增收的各项工作。
一、新时期促进农民增收的任务导向与政策逻辑
面对全球经济格局的深度重构与国内经济转型的持续深化,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立足于关键历史节点,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核心,聚焦产业、资源、改革、融合四大领域,明确了四项突破性任务,确立了内生动力培育与外部环境优化相统一的政策取向。
(一)迭代升级产业体系,筑牢经营性收入基础依托全产业链思维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重点布局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升级、农文旅融合及县域富民产业培育。此举旨在引导乡村经济从“依赖产量增长”转向“追求价值提升”,从“规模扩张”迈向“价值跃升”,确保农民能够更深层次地分享产业链延伸带来的增值红利。
(二)激活沉睡资源要素,开辟财产性收入蓝海将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作为关键切入点,着力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闲置土地、房屋的再利用。通过产权赋能机制,将存量的农村资源转化为可增值的资产,有效破解长期以来财产性收入占比较低的结构性短板。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织密增收制度保障网针对制约农民增收的深层制度矛盾,重点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财政金融协同支农以及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完善。通过制度创新来稳定增收预期、降低经营风险并缓解融资约束,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稳定的制度供给。
(四)打破城乡二元壁垒,构建多元增收新格局致力于破除城乡之间的制度性隔阂,部署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才下乡、县乡村流通基础设施升级及乡村消费扩容四项任务。推动城乡要素实现双向流动与平等交换,促使增收空间从“农村内部小循环”向“城乡融合大循环”跨越,助力农民实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
二、农民增收面临的深层瓶颈与结构性矛盾
回顾“十四五”时期,我国农民收入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城乡收入比降至本世纪最低,脱贫成果不断巩固。然而,面对“十五五”的新形势,深层次矛盾依然交织存在,以下四大瓶颈相互叠加、互为因果,构成了持续增收的主要障碍。
(一)产业升级之困:乡村产业基底难以支撑收入持续性增长当前,产业提档升级的迫切需求与基础薄弱的现实之间存在明显张力。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导致缺乏稳固的增收依托。
价值链分配失衡:多数乡村产业困于初级环节,精深加工率不足30%,高附加值环节集中于城市,形成“生产在农村、增值在都市”的失衡格局。部分地区盲目跟风布局,导致同质化竞争与价格战,反而造成农户损失。
抗风险能力薄弱:中小经营主体规模小、实力弱,缺乏避险工具。小农户因经营规模有限、标准化程度低,难以融入现代产业链,无法公平分享升级收益。
融合层次较浅:产业融合缺乏对本土资源的深度挖掘与场景创新,新业态增收潜力未释放。农村电商多停留在“上网销售”阶段,未建成供应链优化与品牌运营的全链条体系。
要素支撑不足:农村人才外流严重,懂技术、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短缺;财政资金使用分散;金融服务滞后,融资难、贵、慢问题突出,新型主体普遍面临资金困境。
(二)产权赋能之困:沉睡资源难以向增收资产转化大量农村资产处于“沉睡”状态,无法有效转为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权能体系不完整:资产产权缺少抵押、担保、处置等完整权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存在壁垒。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盘活资源的交易成本高企。
资源分布碎片化:户均承包地不足10亩,农房与土地高度细碎化,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抑制了市场化主体的参与热情。
集体运营效率低:部分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机制不畅,难以保值增值。集体经济收入偏低,缺乏活力,无法为农户提供持续的分红收益。
(三)制度创新之困:长效增收机制有待完善制约增收的深层制度矛盾尚未根除,路径依赖严重,长效机制缺位。
利益联结松散: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偏小,龙头企业多停留在买卖关系,缺乏股份合作等紧密型契约联结,导致农民难以参与加工、流通、品牌的利润分配。
政策集成度不高:增收政策分散于多部门,统筹协调不足。部分地区存在“一刀切”现象,缺乏基于地方实际的差异化举措。
金融保险滞后:农业保险虽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低、理赔繁琐。特色险种、“保险+期货”等创新产品开发滞后,与农民现实风险保障需求不匹配。
(四)城乡联动之困:要素双向流动格局尚未建立城乡二元结构的障碍未根本破除,导致“优质要素净流出”的困局持续。
流动壁垒并存:城市资本、人才、技术下乡面临“进不来、留不住”的障碍,而农村要素却持续向城市集聚,削弱了农村自身的发展动能。
基建与公共服务存差距:农村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滞后,制约人力资本积累;物流、冷链基建不完善,导致农产品出村成本高、损耗大。
市场对接错位:城市消费已升级为品质化、个性化,但农村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不足,供需错配,难以将城市消费需求有效转化为农民的增收机会。
三、破解瓶颈的长效路径与系统施策
针对上述瓶颈,必须紧扣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靶向破解、系统协同、长效赋能”,从四个维度构建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一)全链升级:夯实经营性增收的产业根基
重构价值分配:推动精深加工产能向主产区集中,打破“城乡价值失衡”。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合体,建立全链利益共享机制。
深化业态融合:立足资源禀赋发展农文旅,拓展直播带货与定制农业。加强冷链与分拣设施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构建全链条赋能体系。
强化社会化服务: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小农户提供“耕、种、管、收、销”全链条专业服务,提升标准化水平与抗风险能力。
补齐要素短板:健全人才“引育用留”机制,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完善社会资本进村监管。
(二)产权改革:打通资源的资产化转化通道
完善权能体系: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流转交易市场,降低交易成本。
破解分散困局: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提升资源集中度,激发市场化参与积极性。
推动资产增值: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盘活闲置资产,通过稳健项目运营,让农民获得稳定的集体分红收益。
(三)制度集成:构建长效化的增收保障机制
创新联农机制:推广“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鼓励“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紧密联结,支持组建联合社提升抗风险能力。
强化政策协同: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全链条支农政策体系,鼓励地方差异化施策,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
升级金融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覆盖面,发展“保险+期货”等创新产品,简化理赔流程。
(四)城乡融合:拓展全域联动的增收空间
破除流动壁垒:以县域为单元率先推进制度突破,取消县城落户限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完善人才、技术下乡激励政策。
推进一体化建设:统一规划城乡基建,加快冷链物流升级,完善三级配送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
深化市场对接:完善标准化与质量追溯体系,精准匹配城市品质化消费需求。培育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承接城市消费外溢,将多元需求转化为增收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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