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公告】洱源县2026年初级农业职称评审通知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局属各站所:
根据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洱源县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客观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促进我县农业技术队伍建设和农业农村事业发展,请各乡镇综合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局属各站所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好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根据省、州、县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
二、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是我县企事业单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已取得职称资格,因工作调动,需变更相应系列职称资格的,严格按照职称转评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三、评审专业
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
四、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提交洱源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报送材料
-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评审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2026版)请在省级行业部门官网及“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请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按照《云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要求准备材料。
-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2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整,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1份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1份单独报送。
- 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继续教育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 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要符合国家、我省及农业系统的相关规定。
- 复印件审查由局属各单位、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加注“经审核此件与原件一致”,负责人签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生效,并提供公示情况报告。
- 凡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员的述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者方可推荐上报,并在公示情况报告表中推荐情况,如实填写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需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明确是否同意推荐,表中涉及负责人签字,时间等一律手写。
六、评审审核时间
七、其它要求
(一)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不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二)评审通知、会前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将根据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在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
联系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15号联系人及电话:赵双茹 0872-5127281
点击阅读原文链接查看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1778137433953、附件2:202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3: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