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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拖拉机年检工作的通知

  • 2026-10-25 12:47:14
蒙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拖拉机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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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拖拉机车主及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第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蒙山县2026年拖拉机年检工作已经开展,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拖拉机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6年拖拉机集中年检工作从2026年5月13日起全面开展,请广大拖拉机车主及驾驶员认真核对拖拉机行驶证副页上签署的月份,按所签署的月份按时参加年检。逾期未参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禁止上路行驶,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参加年检的拖拉机必须保持车容整洁,灯光齐全,外观尺寸符合规定,发动机号、车架号清晰可见。

三.拖拉机参加年检时,必须开车到县农业农村局或者农机监理部门集中安排下乡年检指定的地点进行核验,达到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方能通过年检。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参检的拖拉机必须交强验有效期一个月以上的保险单卡。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H36-2007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年检的拉机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车厢后部号牌放大喷涂,未喷涂放大号牌或喷涂后字体不清晰的不予通过。

六、根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公安部交管[2008)190号文件规定,机动车在注册登记和年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必须按规定粘贴合格的反光标识,对不符合反光标识粘贴规定要求的,不予通过。

七、根据国家标准:GBl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GB/T16877-2008《拖拉机禁用与报废》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已达报废年限(期满10年)的拖拉机在2026年度年检时不再予以年检并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机主必须自觉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报废手续。

蒙山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5月份下乡年检拖拉机时间安排

5月13日 (星期三)

文圩镇、夏宜乡

5月14日 (星期四)

新圩镇

5月15日 (星期五)

黄村镇、汉豪乡、陈塘镇

备注:

1、农机监理部门办公室电话:0774-6288398

2、蒙山镇、西河镇、长坪乡集中在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部门年检。


来源:蒙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辑:陈泓霖

投稿邮箱:msgzh62800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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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脉之中,华章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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