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业>农业农村部 | 推行应用种质资源进出口审批表电子证照

农业农村部 | 推行应用种质资源进出口审批表电子证照

  • 2026-10-23 17:35:53
农业农村部 | 推行应用种质资源进出口审批表电子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014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农业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农业农村部决定推行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动植物苗种(种质资源)进出口审批表》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动植物苗种(种质资源)进出口审批表》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6年7月1日起,不再制发相应的纸质证照。

二、电子证照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审批专用章的电子印章,具体版式见附件。

三、已经制发仍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照继续使用。

四、申请人可登录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a.gov.cn),查看和下载电子证照。

五、社会公众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核验电子证照有效性,或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查询证照信息。

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应用电子证照的重要意义,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凡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提供相应纸质材料。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动植物苗种(种质资源)进出口审批表》电子证照样式.pdf 

农业农村部

2026年4月29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
推荐阅读:
农业农村部成立生猪产业监测预警专家咨询委员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生猪等农产品价格
农业农村部规定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报农业农村部审批的情况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