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试点市、县、镇)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24号)要求,我局于2026年1月16日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第四次遴选公告,在申报期限内,收到3家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经公开遴选、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研究及市农业农村局复核批复等程序,确定大埔县柚乡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埔县茶阳镇王营种养场、大埔县绿山仙草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大埔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试点县)实施主体(第三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8日至5月7日止(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实施主体名单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至大埔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意见和其他方式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