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推荐申报时须已在校内正式立项建设,有一定申报基础;
2.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名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学生同一年度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项目,且往年没有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或成员不能进行新项目的申报;
3.项目原则上应在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结题验收;
4.项目严禁与同期或往年项目重复,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5.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指导的项目不超过两项;
6.项目管理参照《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二)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6.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三)立项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申报,学院组织评审,提交至学校审核通过后发布;
2.创业实践项目一般应与本年度的“创客杯”创新创业大赛挂钩,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需参加“创客杯”大赛。具体立项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