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bvca.edu.cn)“通知公告”栏目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二)线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24:00。登录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rszp.bvca.edu.cn)注册并创建简历,只接收此系统创建并提交的简历,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无效,简历内容必须完整且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简历填写完毕并提交成功,视为应聘相应岗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创建简历的同时应在招聘系统中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在线学籍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限社会人员)、手写签字版应聘诚信承诺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历、学术水平以及业绩成果等材料,提交说明见“附件2”。应聘诚信承诺书在招聘系统首页公告栏下载。
(三)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及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人事处进行复审。应聘者应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励荣誉、业绩成果等,凡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全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资格审核情况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状态可在招聘系统中查询,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进入初试环节。
(四)初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初试通知要求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视频内容另行通知。视频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连续录制,无剪辑修饰,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文件名以“应聘岗位编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应届/博士后/留学/社会人员”命名,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依据应聘者提交的陈述视频及相关报名材料开展初试工作。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80分。
初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5月,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初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成绩合格人数确定)。
(五)复试
复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由学校提前指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和专业技术(实操)基本能力,答辩内容主要涉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及岗位履职相关内容等,试讲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应聘实验员岗位人员进行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
试讲和答辩、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复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权重计算)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岗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成绩合格人数确定)。
(六)试岗
试岗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试岗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试岗成绩实行百分制,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试岗成绩。试岗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参加试岗人员根据试岗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开展考察。
(八)准入审查
学校对考察通过的人选进行准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
学校统一组织身体检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心理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成测评。
(十)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学校根据试岗以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