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复工复产申请流程。
1.农业主体申请:填写复工复产申请表,并附疫情防控工作 方案、防控措施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2.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各乡镇(街道)要对复工复产加 强监督检查,并对复工复产农业主体及人员等情况进行审核检 查,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时,各乡镇(街 道)要加强日常动态监管。
3.县农业农村局审核: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 业农村局按有关要求组织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评估小组进行审 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予以核准,同时通知农业主体属地乡镇(街道)。农业主体收到核准意见后,方可复工复产。
4.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县疫情 防控指挥部备案。
(二)所需材料。
1.缙云县农业主体有序复工复产申请表(见附件 2);
2.缙云县农业主体复工复产承诺书(见附件 3);
3.缙云县农业主体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见附件 4);
4.缙云县农业主体复工复产防控基本措施(见附件 5);
5.缙云县农业主体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6);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