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事业促进、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宣传、疫情防控“三服务”等数支服务队伍,设立服务热线,实施精准服务,破解疫情期间“三农”领域出现的问题难题,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审批办理,实现农民办事“零次跑”。
继续加强通行证办理,保障民生物资应急运输车辆等顺利通行。加强产销对接,协调农户和收购商、经销商,确保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稳好“菜篮子”。
认真落实猪肉应急储备管理及冻猪肉储备收储,进一步完善生猪及其产品“点对点”跨省域调运机制,加强调运备案管理;积极帮助猪肉贩运大户采购商品猪,主动与周边地区对接生猪代宰、检疫检验等工作,促进跨县域产销衔接,尽最大可能确保自产生猪优先供应本地;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密切跟踪生猪及其产品市场动态,切实做好猪肉价格监测;指导生猪及其产品贩运户运用大数据手段,准确掌握生猪市场形势,多渠道组织生猪肉源,保障防控期间肉品供应稳定。
利用农民信箱等平台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推送大宗的、需要跨地域销售的农产品信息到省、市平台统一发布。
强化农产品质量“智慧监管App”应用,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各乡镇(街道)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每周对外开放一天,免费开展便民检测;大宗农产品集中产出的重点乡镇每周开展2至3次免费便民检测。
鼓励茶企、加工大户,在非常时期要多一份担当,尽可能多收茶青,多加工,多存货;鼓励拥有加工设备的主体尽可能自己加工,减少茶青上市;各重点产茶乡镇(街道)组织“代加工互助团”,帮助没有设备的主体加工;鼓励茶叶加工经营主体、市场茶叶经销主体积极与外地客户联系,通过微信、淘宝、京东等线上方式和现代物流渠道进行销售。
围绕畜禽养殖场等重点场所,加大疫情监测、排查力度,落实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生物安全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防疫防控科普宣传,督促畜禽养殖场开展集中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免费发放消毒药物,积极做好日常消毒灭源工作。
加大资金扶持,推进数字农业建设,推广先进适用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农业生产、农产品电商和智慧物流等方面数字化应用水平。
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鼓励农户参与蔬菜、茶叶、生猪、水稻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农业生产稳定。
做好农业主体复工复产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防疫相关精神,加强防疫宣传,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加大对“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产业主体的扶持力度,给予龙头企业一定的低息或贴息扶持,对新认定的省市县农业龙头企业提高补助标准。
安排120万元资金对全县新增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购物网点、“丽水山耕”合作主体等进行补助。
简化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实行网上申报,落实专人通过网络微信受理申报,网上审核;建立项目业主与中介机构的网络对接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做好全年种植计划,开展线上品种、技术咨询指导,积极向上级争取种子等备耕物资,加强农资统一采购、统筹安排;优化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市场供给;提高我县城郊蔬菜基地速生蔬菜种植规模,发放速生叶菜种子,促进全县蔬菜稳产保供。
保障农机生产安全,重点围绕当前茶叶、蔬菜等产业生产需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网络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结合上门服务等方式,指导农户做好机具检修、加工场所通风、农机具规范操作等工作;保障农机具供给安全,指导农机生产、销售、维修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复工开业,重点保障当前急需的茶叶加工机具、喷雾机具、耕地机具等供给安全。
继续加大商品有机肥和茭白、茶叶、桃、水稻等专用肥料推广力度,计划推广8000吨,补助资金500万元。
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农户,采取临时救助等手段,及时给予先行救助;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低收入农户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指导、鼓励低收入农户在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产业建设。
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处置;开展村庄、公厕、垃圾桶、资源化站点等消杀工作,确保村庄环境整洁,减少垃圾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