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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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昆嵛山保护区检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负责人参加。
在前期学法研法、走访座谈基础上,执法检查组深入多个代表性单株古树现场,认真核对“一树一档”台账信息,详细了解树木长势、生境管护、培土复壮和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并就推动条例深入实施进行交流探讨。
执法检查组指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从政治高度、人文厚度、生态维度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做好普法宣传,完善配套制度,科学活化利用,加强监督执法,推动法规在烟台深入实施,不断开创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新局面。
供稿:王俊杰 梁嘉峻
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