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关于公布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规范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筑牢粮食安全防线,现就公布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举报电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2019年以来全县范围内实施的已建、在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资金使用问题:拨付不及时,存在迟拨滞拨、挤占挪用、以拨代支等现象;未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资金支付率严重滞后于建设进度,拖欠工程款;虚列支出,配套资金不到位。
(二)招标投标问题: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资质挂靠、转包分包、设计变更不规范等问题。
(三)工程质量问题:立项设计不科学,未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工程建设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监理履职不到位等。
(四)建后管护问题:管护主体不明、责任悬空,无管护经费、无管护制度,设施损坏老化失修、资产移交不到位等问题。
二、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0351-5323392,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nyj392@163.com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具体线索,包括项目名称、具体位置、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核查处理。
(三)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四)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举报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共同推动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为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娄烦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