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园村志》042:农业经济·作物种植(九)
第四节 蔬菜烟草
蔬菜
蔬菜是重要的经济作物。其特点是品种多、种植时间长、生育期短,既是日常生活的副食品,还是度荒应急食品。蔬菜种类繁多,适应性广,大田、园田、家庭院落、房前屋后都可种植,既可单作,也可和粮、瓜、棉等作物间作、套作或混作。
本村境内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热资源丰富,适于多种蔬菜生长。但长期以来,蔬菜种植主要是以自给自足为主,作为商品销售的较少。
传统种植的蔬菜主要种类有二十余种,有:大葱、大蒜、辣椒(尖椒)、韭菜、白萝卜、红萝卜(胡萝卜)、白菜、黄瓜、茄子、西红柿、南瓜、菜瓜子、洋姜、莴笋、茴子白、菠菜、芹菜、芫荽(香菜)、莲藕、菜豇、豆角、刀豆(铡豆)等。解放前和解放初期,有少数村民种植蔬菜销售。在人民公社时期,各生产队专门有菜地,多为十亩左右,种植常见蔬菜,定期分给社员或零售。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有个别村民大面积经营大棚蔬菜,大多数村民仅零星种植,供日常食用,并增加了新的品种如生菜、朝天椒、线椒等。20世纪90年代初期,作为经济作物,多数村民开始大面积种植过芦笋。有的村民种植过蘑菇、金针菇等食用菌。
芦笋
芦笋嫩茎,清脆鲜嫩,含纤维素及多种矿物质和维生素,具有健胃、防病、抗癌作用。是世界“十大名菜”之一,国际市场誉为“蔬菜之王”。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永济县引进种植芦笋,并开始兴建芦笋加工企业,制成罐头出口。至90年代初,村民开始利用滩地大面积种植芦笋,先后经营十多年。期间,几乎家家种芦笋,出产季节,家家挖芦笋,家家卖芦笋,成为这一期间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芦笋未出土而挖掘的,称为“白笋”,芦笋冒出地面后挖掘的称为“青笋”。青笋价格较低,主要是村民自己食用。白笋主要交售芦笋加工企业,价格高时,每斤价格达五六元。到2008年以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芦笋出口受阻,加工企业陆续亏损,交售芦笋每斤价格不足一元,芦笋生产走入低谷。由于价格偏低,村民收入难以保障,种植者逐渐减少,最后全部改种苹果、山楂、核桃、柿子、桃等经济果木。烟草
烟草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烟叶可长时间储存,以待高价或需要时出售,故民谚有“穷种辣子富种烟”的说法。解放前后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村民一直有少量的种植,期间,个别生产队也种植过烟草。1961年,薛崖管理区的15个生产队(含农场)中,有9个生产队种植烟草16.3亩,总产1592斤,亩产97.45斤。其中:二队(崔家庄)1亩,总产83斤,亩产83斤;四队(薛家咀)3亩,总产339亩,亩产113斤;五队(赵马庄)1亩,总产124斤,亩产124斤。
(摘自《弘道园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