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创建于1958年,202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以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是新疆首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6000余亩,设有昌吉校区和乌鲁木齐校区,交通便利,均处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高铁站30公里交通圈内。乌昌地处亚欧大陆中心,是新疆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上市公司及规模以上企业云集,为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是广大学子实习就业“双基地”。学校在校生21000余名。
校园内环境优雅、绿树成荫、风景秀丽,文化气息浓郁,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成长成才的好地方。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师名家众多。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4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2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2人、杰出教师2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年度影响力人物1人,教育部最美思政课教师1人,农业农村部先进个人2人,新疆“天山领军人才”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4人,自治区重点人才项目91人次。在全国和自治区各级各类教学能力、职业能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1000余项。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果丰硕。设有动物科技学院、生物科技学院、生态园林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农业工程学院、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学院、粮油食品与物资储备学院、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学院、财经学院、商贸学院、国际合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6个院系及教学部,开设12个4年制职业本科专业,16个2年制职业本科专业,49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
一、招生对象
报名对象为已参加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4月8日10时至4月12日18时。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6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
(二)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最终志愿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信息负责。
(三)体检要求:报考考生须按《关于做好新疆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6〕24 号)要求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普通类800人,单列类200人。
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一览表
四、命题与考核
命题与考核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考核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600分。
1. 文化素质科目: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方式。由学校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比例由学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二)准考证打印:
1.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7日。
2.考生可登录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www.xjavtu.edu.cn/zsb/)打印准考证。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组织录取工作。
(二)录取办法:
1. 录取时间:4月20日至4月21日
2.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单科分数不做限制;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4.考生类别选择: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5.调剂录取规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各专业缺额数,按照分数高低依次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志愿未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或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6. 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22日至4月2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https://www.xjavtu.edu.cn/zsb/)。
7. 拟录取考生网上信息确认: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6日10时至4月28日18时,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学校最终录取名单。
(三)其他相关事项:
1. 2026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2. 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3.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具体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4. 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根据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构建了完整的高等教育阶段本专科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苗永清奖学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何康奖学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伙食补助资金(25%)、勤工助学资金、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资助体系,持续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接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学校纪委办公室、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纪委监督受理电话:0994-2334923
纪委监督受理邮箱:xjnzdjw@126.com
八、招生咨询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994 — 2362220/ 2334961
联系人:张老师 13999557911
张老师 18699142660
路老师 17599781159
袁老师 13999546805
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