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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社〔2025〕186号)、民和县就业服务局《关于同意开发4名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民就〔2026〕16号)文件精神,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服务岗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青海省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8周岁以上,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大龄失业人员(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残疾人;
5.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登记脱贫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本人名下有营业执照或缴纳养老社会保险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312办公室,咨询电话:0972-7025809。
3.报名所需材料:
(1)《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1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6)脱贫户、低保户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民和县就业服务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民和农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为3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计算。
(六)岗位工资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民和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范围之内,工资待遇按照《民和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相关未尽事宜由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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