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 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27号),为切实做好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单位须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6年度本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 40岁以下(1986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 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上,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尚无账号者,请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若有原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首次登录需绑定原账号,并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后进行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 请各科技主管部门遴选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具备典型应用场景的项目申报。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一般以“XXX 技术(产品、装备)研发”作为后缀,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
项目组织采取限额推荐方式。无锡市最多可推荐10项(含县、市、区以及高新区申报指标),其中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不少于50%。
2026年5月11日前,请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工作。各市(县)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将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盖章件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
附件: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