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覃家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覃家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一桌餐”宴请,公车私用;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欲膨胀,目无法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覃家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覃家旺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河池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河池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李慧婷 冼慧莹
校对:李华苗
责编:覃凤妮
值班编审:卢超
点亮这里↓
获取新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