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涉及农户较多,而且即将进入春耕时期,为避免耽误农时、激化双方矛盾,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会同镇司法所、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服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单位组成联调小组,开展以下调解工作:
一是了解案件情况,摸清化解难点。联调小组成员分工协作,深入了解案件全貌,找准矛盾症结。农服中心同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村社负责人、德高望重的人士、农户代表等进行沟通,安抚农户情绪,了解欠付租金情况,倾听农户心声。法院会同镇司法所走访了解某农业公司的经营状况、土地承租等情况,该公司告知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再继续承租,还反映承租的部分村社土地存在水淹地、面积不实等问题,要求减少租金。
二是开展会商研判,实地调查取证。在前期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基础上,联调小组汇总各方反馈信息,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将双方的意见进行合并同类项,划定分歧范围,进行研判分析。发现双方均没有继续租赁的意愿,其中有2个村社土地流转仅存在租金拖欠问题,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基础。对于其他8个村社反映的土地存在水淹地、面积不实等问题,联调小组联同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士、村社负责人、村民代表和某农业公司代表赴现场实地调查,固定证据。
三是分类综合施策,促推纠纷化解。根据各村社的不同情况,联调小组决定分“两步走”,确定先易后难、示范调解、以点带面的调解思路。第一步,从争议不大、有调解基础的2个村社着手。由法官指导调解员重点做通村社负责人与某农业公司的调解工作,再由镇司法所、农服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负责人四方联合做其他农户工作,发挥邻里乡亲“互劝”效应,最终促成2个村社与某农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第二步,针对争议较大的8个村社,指导法官对各方共同参与调查固定的证据进行分析后,一方面,指导调解员从情、理、法向村社负责人等做细调解工作,劝说适当降低租金标准。再充分发挥村社负责人等人士的威望影响,召开社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适当降低租金的调解方案;另一方面,从土地瑕疵程度、影响大小等方面向某农业公司释法说理,明确其要求减少租金的谈判预期。最终促成某农业公司与8个村社达成适当降低租金的调解协议。至此,10个村社涉及上千户的土地流转纠纷在春耕前全部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