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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9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安徽纪检监察”消息: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史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项目规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史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史翔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资料显示,史翔,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安徽广德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史翔工作任职履历及公开活动轨迹
1980年7月至1982年7月,史翔在合肥粮校油脂制取专业学习。
1982年7月至2003年9月,史翔历任安徽省粮食局办公室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期间完成省广播电视大学大专、中央党校本科及研究生学习,参加安徽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史翔任安徽省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5年9月至2008年5月,史翔任安徽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年5月至2021年7月,史翔历任宿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宿州市委副书记,宿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期间参加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7年3月,史翔深入泗县屏山镇枯河村驻村走访、包保帮扶贫困群众;2018年9月,史翔会见亚运会相关赛事冠军人员;2020年11月,史翔赴泗县调研并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1年6月,史翔主持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史翔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
2023年1月起,史翔任安徽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2025年3月,史翔主持安徽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
2025年9月29日,史翔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5年10月31日,史翔的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罢免、代表资格终止,同日被免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史翔违纪违法查处通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公告、宿州市官方政务公开活动报道、安徽省及宿州市官方人事任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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