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售假劣肉制品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2019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已建、在建项目)。1.资金使用问题。挤占挪用、迟拨滞拨项目资金,拖欠工程款,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等。2.招标投标问题。招标程序违规、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围标串标、资质不符,违规干预、暗箱操作等。3.工程质量问题。选址设计不合规、未征求群众意见,偷工减料,违法分包转包,监理履职不到位等。4.验收管护问题。竣工验收走过场,资产移交不及时,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农田废弃撂荒或被非法占用等。5.其他问题。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其他投诉、意见和建议。(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1.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侵占、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因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虚构经济活动等导致的集体经济收入“注水”“过账”等问题。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村级劳务用工管理中优亲厚友、虚列套支、报酬标准失衡等问题。
2.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超长期合同、超低价合同、未兑付合同、口头合同等问题。3.农村集体债务问题。举债兴办公益事业、支付工资补贴、发福利等问题。4.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农村集体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以及围标串标、拆分项目、套取资金等问题。5.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问题。确权到村的帮扶项目资产移交不到位;已确权到村的帮扶项目资产被违规处置、长期闲置浪费、管护责任不落实等问题。6.其他问题。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其他投诉、意见和建议。(三)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
1.养殖环节问题。违法使用禁限用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不执行休药期、养殖档案不规范、病死畜禽不按规定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或销售病死畜禽、规模养殖场没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行为。2.屠宰环节问题。私屠滥(乱)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违规行为。3.检疫环节问题。官方兽医不规范履职,隔山开证、虚假出证、违规使用检疫印章、买卖检疫证明、吃拿卡要、养殖场户与检疫人员内外勾结等行为。4.无害化处理环节问题。无害化处理厂违规收集、转运、处理、审核、销售产品,虚报骗取补助等行为。5.其他问题。关于制售假劣肉制品领域的其他投诉、意见和建议。提供者进行资质审查、实名登记,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或未对平台上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二、举报方式
4.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三、有关要求
1.提供真实信息。投诉举报人应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
2.明确举报内容。请详细描述投诉举报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涉及对象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合同、票据等),以便我们准确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3.遵守法律法规。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恶意投诉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配合调查核实。举报人应积极配合我们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如实补充相关线索和证据,不得隐瞒、伪造相关信息,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5.严格信息保密。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