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一级学科带头人
成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学位点助手、研究生秘书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组长:各学科(领域)负责人
成员: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秘书:学位点助手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员:学院党委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全日制招收计划 | 是否接收调剂 |
0833 | 城乡规划学 | 01 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 02 城乡规划与设计方法 03 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 04 农业景观与乡村规划设计 | 10 | 否 |
0862 | 风景园林 | 01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2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03国土空间保护与景观生态修复 | 37 | 否 |
04 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 | 15 | 否 |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基本条件
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 分) |
0833 | 城乡规划学 | 01 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 02 城乡规划与设计方法 03 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 04 农业景观与乡村规划设计 | 264 | 35 | 53 |
0862 | 风景园林 | 01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2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03 国土空间保护与景观生态修复 | 264 | 35 | 53 |
04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 | 264 | 35 | 53 |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我院各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5.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五、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名单(见附件1)
2.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9 日。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9 日上午8:30,在各学科复试专业课考试教室。
序号 | 学院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研究方向 | 复试安排 |
1 | 景艺院 | 0833 | 城乡规划学 | 01 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 02 城乡规划与设计方法 03 城乡系统与规 | 专业课考试 资格审查:3 月29日8:30 考试时间:9:00-12:00 考试内容:城乡规划设计快题 考试地点:四教206 绘图室 |
划技术 04 农业景观与乡村规划设计 | 面试安排 时间:3 月29日17:00-20:00 地点:五教218,五教201(候考教室) | ||||
2 | 景艺院 | 0862 | 风景园林 | 01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2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03国土空间保护与景观生态修复 | 专业课考试 资格审查:3 月29日8:30 考试时间:9:00-11:00 考试内容: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综合 考试地点:四教104、106(机房) |
面试安排 时间:3月29日13:00-21:00 地点:五教215,五教201(候考教室) | |||||
3 | 04 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 | 专业课考试 资格审查:3 月29日8:30 考试时间:9:00-11:00 考试内容:园林植物遗传育种与应用设计 考试地点:十教南329 | |||
面试安排 时间:3 月29日13:00-17:00 地点:五教218、五教201(候考教室) |
3.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6)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3,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5.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城乡规划设计快题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如下: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研究方向 | 参考书目 |
0833 | 城乡规划学 | 01 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 02 城乡规划与设计方法 03 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 04 农业景观与乡村规划设计 | 城乡规划设计快题,需自备以下工具: ①绘图板、丁字尺、三角板、比例尺、圆规、模板、普通科学计算器。 ②考生根据自己绘图习惯自备马克笔、彩色铅笔、绘图铅笔、针管笔等。 ③透明胶、小刀、橡皮等。 学院会备好绘图纸 |
0862 | 风景园林 | 01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2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03国土空间保护与景观生态修复 |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综合: ①《城市园林绿地规划》(第五版),杨赉丽,中国林业出版社,2021 年12 月出版。②《中国园林史》,成玉宁,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 年出版。③《景观环境行为学》(第二版),陈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3 年2 月出版。④《计算机辅助园林设计》,龚卓、赵小利、娄娟,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8 年1 月出版。 |
04 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 | 园林植物遗传育种与应用设计:①《园林植物遗传育种学》(第二版),程金水、刘青林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6 年出版。②《园林花卉应用设计》,董丽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5出版。 |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查。
六、录取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录取规则
(1)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入学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八、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学院研招办0731-84617019
湖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3月26 日
复试名单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