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内关联户主信息时,发现底册中户主信息有误,但已关联,无法删除,如何处理?
答:将已关联的户主进行核查情况选择不是1的选项,新增现在户主信息,处理后不影响底册核查及短表抽取。
2.居住在农村,土地全部出租,收取租金,本户无其他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清查摸底对象?
答:居住在农村,或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其中任一条件,都是清查摸底对象。
3.子女已分家,且独立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户口本在一起,如何计算户籍人口?
答:按分家后实际人口填报,分别填写两张农户清查表。
4.房前屋后零星蔬菜种植(无其他农业生产经营)是否算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答:只要达标准就算是(实际种植面积0.1亩)。
5.在2025年有生产经营活动,但在清查时已经关闭的法人单位是否属于清查对象和普查对象?
答:对于法人单位只要在2025年有生产经营活动达到标准,即使清查时已关闭,都属于清查摸底对象和普查登记对象。
6.家庭农场是填报农户表还是单位表?
答:不能根据名称直接判断,需要根据取得的营业执照辨别。
如注册为个体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开头)的家庭农场填报农户表,如注册为单位的家庭农场填报单位表。
7.某家庭农场在A村办公(居住)并养殖生猪,在B村种植50亩小麦,清查摸底表应如何填报?
答:如该家庭农场为农户,需填农户表,如为法人,需填单位表。具体:A村同时为办公地(居住地)和农业生产地,普查员需登记该农场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生猪养殖情况、还有经营特征,B村普查员只需登记农业种植情况。
来源:临汾统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