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文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文昌市成功颁发海南省首本农业设施设备所有权登记证,坐落于文昌市公坡镇水北村的文昌市泽北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海南省首个获得该证书的企业。这是文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银发〔2026〕12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农业农村工作机制,激活农村要素资源的标志性成果,标志着农业设施设备所有权登记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文昌市作为农业大市,在过去农村设施因缺乏合法产权证明,难以进行抵押融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农业企业。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与公坡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短时间内打通颁发农业设施设备所有权登记证的工作路径,完成全省首本农业设施设备所有权登记证的颁发工作。通过办理农业设施设备所有权证,将规范农村设施确权办证与强化金融支持相结合,构建“政策引导+产权赋能+金融支持”的闭环服务体系,让“农村设施”变身“优质资产”,进一步激活乡村产业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下一步,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农业设施设备所有权登记为开端,进一步细化规范农业设施设备所有权登记颁证流程,配合金融机构完善抵押贷款规章流程,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等,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所有权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实现资产变资金,助推我市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