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全方位强化人才支撑
要打通基层农技人员正常履职晋升通道,职称评聘环节严把在岗履职情况考核,提升业务能力和在岗履职情况分值占比,保证职称评聘条件的长期稳定。严禁行政管理岗位抽调技术人员,确保技术人员安心投身技术推广工作。同时,彻底改变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式,以现有付费网上视频播放教学等继续教育为辅,以脱产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为主,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效果,不断拓展技术人员知识面,提升农业农村全方面知识储备。
要加强涉农高校与科研院所对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发展的相关研究,鼓励设置相关专业或课程,逐步扩大公费农科生招生比例。鼓励地方设置乡村振兴专项,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创建、就业新型经营主体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实现农业专业人才“招得来、留得住、用的好”。
4.2 多措施推动联结机制
通过建立推广绩效目标考核体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中择优选聘一支懂政策、重实践、讲奉献的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组织域内农牧渔业科技人员与主要经营主体结成对子,通过对口培训、上门指导和“一对一 ”“一对N”服务等方式,按照农事季节深入各经营主体开展业务指导,推动主体成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载体,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实践者、引领者、受益者。
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使科技人员的科研能力与新型经营主体的产业能力有机结合。主体为科研人员提供试验示范场所,能获得技术支持;农技人员则将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并在实践中研发新的成果,实现双方共赢,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在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中,重点考核技术人员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将培育和服务主体数量、引进和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等情况作为基层技术人员评聘职称的标准条件,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服务主体积极性,让真正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人员脱颖而出,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和被认可。
4.3 持续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大力推动基层农技机构业务融合,淡化改革前科室职责,打破原有分工和界限,真正实现农技推广一盘棋、一张网,统筹安排区域内农技、土肥、植保、种子等机构的人员和项目,彻底改变各自为政的局面。
推动基层农技人员合理有序轮岗,不断拓宽基层农技人员知识面,丰富技能包,大力培养服务主体和乡村振兴的多面手,以人员轮岗促进业务融合。另外,要逐步依托主体分作物、分区域建立“科技小屋”“科技小院”等形式的农技推广服务站,推动农技推广人员下沉到田间地头,真正实现农技推广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