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从事县农业农村局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户籍:贡山县户籍;
3.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管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并且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持有《残疾证》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 1年以上人员;
(6)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指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在《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实施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 0.3亩)、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3月8日,上午8:30—12:00,14:30—16: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茨开路29号);联系电话:0886-3511554。
3.报名材料:失业就业登记证(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理)、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面),以及《残疾证》(如有)、低保证(如有)、高校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2寸照和1寸照各2张。
六、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由贡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统筹安排管理。
3.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度,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七、其他事项和要求
应聘者需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