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组织考试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组织集中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复试。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如未达到规定比例,面试可照常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可对应聘人员通过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其它注意事项与说明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有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未认真填写、超时填报有关材料或不服从招聘工作安排,造成信息不全、有误及其他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