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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情况的公示(第十九批)

  • 2026-10-22 13:04:39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情况的公示(第十九批)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和《四川省贯彻〈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川农函〔2024〕45号)要求,经生猪屠宰企业提交自查申报书,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长宁县仁里畜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生猪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程序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已完成缺陷项整改并报专家组确认。现确定长宁县仁里畜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生猪屠宰企业(见附件)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028—85587910

联系邮箱:scxmsyj@126.com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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