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应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1.2 应答人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1.3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以采购人于应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4 应答人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资格
声明函》】
3.1.5 应答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资格声明函》】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人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
或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3.1.7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资格声明函》】
3.1.8 应答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
供《资格声明函》】
3.1.9 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应答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0 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融通农发广州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以采购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准】。
3.1.11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1.1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
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1.13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提供有效期内(提供电子证书的,有效期包括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且注册建造师需在个人签名处(如有)签名)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提供 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3.1.14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 C3 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提供 2025 年 10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