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资源厅 省教育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和《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52230120230384(202305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宗方案》,现将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分宗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根据黔(2024)兴义市不动产权第0000420号证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兴自然规字2023年1-379号),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52230120230384(20230505)号宗地位于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民航社区,宗地面积51393.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不大于15%),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8%,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2023年12月20日起2093年12月19日止;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2023年12月20日起2063年12月19日止)。
经我局组织教育、工科、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分宗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会议议定:同意将兴义市阳光渔业有限公司52230120230384(20230505)号宗地分宗为2宗,地块一面积20000平方米,地块二面积31393.85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不大于15%),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8%,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2023年12月20日起2093年12月19日止;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2023年12月20日起2063年12月19日止)。
二、公示期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3日(共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兴义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桔山街道办事处和涉及的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依规报兴义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吴萍、叶帮成
联系电话:0859-311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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