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并成功缴费后,均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学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并填报志愿。
9月22日,推免生报名功能开通。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于10月15日结束,请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在10月10日前完成报名。
(二)发送复试通知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推免生报考信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参加复试。
(三)复试所需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国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的原件;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除上述3项材料外,考生还须按学院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四)复试
1.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请直接向招生学院咨询;
2.复试考察考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掌握及综合应用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3.复试采用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不超过总成绩70%;
4.复试后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决议及复试考生成绩及整体排名情况表,同时在学院公示复试成绩排名;
5.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发送待录取通知
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六)公示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