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部署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
2026年1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联合印发的《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是农业强国战略的关键部署,明确提出到 2030年 累计创建不超过 500个 示范区,重点建设粮食产业、养殖业、优势特色产业、智慧农业、都市农业、旱作农业六类示范区。早在2009年11月原农业部印发《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首次系统提出示范区创建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2021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布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开始以县为单位开展示范区创建。2022年,还是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聚焦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首次提出了阶段目标“分区分类创建100个左右示范区”。2026年1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本方案,进一步明确部署六类示范区创建,提出明确目标“到2030年,创建不超过500个”。同时方案设计上也呈现多个创新: 首先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设计的六类示范区,实行差异化指导。 符合我国不同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差异大的基本国情,能够因地制宜的鼓励地方探索农业现代化差异化路径。 其次是设置“常规任务+专项任务”的组合, 既能体现示范区创建服务农业强国战略的共性要求,又能结合不同示范区特点体现了特色性。接下来,笔者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县域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重点解读第三类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区创建任务与要求。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区 总体要求 是发挥 区域比较优势 。什么是区域比较优势?笔者认为在农产品同质化严重的今天,特色农业产业的比较优势就是把自家“人无我有”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形成别人不可替代的竞争力。- 深耕特色资源: 重点发展本地最稀缺,最优质的特色农产品产业;
- 强化产业协作: 省市级层面要在区域内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跨县域分工协作,要互补,不要同质化竞争。
- 提升要素流动: 搭建平台,打破壁垒,促进数据、人才、资本等产业要素的流通,优化资源配置。
- 打造区域品牌: 啥都会,不如一招鲜,锚定特色产业不要超过1个或者产业链中某一环,打造统一的区域品牌形象,提升知名度。
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区创建要求包括 特色资源保护开发、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培育打造和产业融合发展。在特色资源保护开发方面 ,示范区要加强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培育特色优势品种,开发特色产品。发展 差异化 特色产业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的重要途径。在产品质量提升方面 ,示范区要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特色产品质量和一致性。 标准化遵循“有标用标、旧标升标、无标创标”的原则梳理特色产业标准化体系,充分结合国标、行标、地标、团标、企标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用AI信息化手段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全程追溯。在品牌培育打造方面, 示范区要挖掘特色文化,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是实现优质优价,品牌建设是重要手段。在产业融合发展方面, 示范区要推动特色产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 推动“特色农产品+”融合发展 ,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方案》明确了"先创建后认定"的工作程序。具体包括申报、创建、认定三个环节:首先由县级政府申报,列入创建名单;然后开展创建活动,积累经验;最后进行评估认定,授予示范区称号。这种分步推进的方式有利于保证示范区建设质量,避免一哄而上。在申报环节,实行"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级政府同意,中央部门批准创建"的程序。申报县需要选取一个符合申报标准的类型申报,编制创建方案,明确创建定位、主攻方向和建设重点。这一要求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避免了同质化竞争。在创建环节,示范区要按照创建方案开展建设活动,探索发展模式,积累经验做法。创建期一般为2-3年,期间要接受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确保创建方向不偏离、创建任务不落空。在认定环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创建条件,对申报创建单位组织评审,通过后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称号。认定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示范区要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